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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亚明:国家应重视防震减灾专利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发布时间:2016-02-16 16:30: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陈亚明反映:近悉,我国云南贵州地区又发生地震灾害,造成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地震灾害虽不可避免其发生,但可以采取各种方法积极预防,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为此,世界各国特别是地震多发、频发国家纷纷投入巨资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应急救援三大防震减灾体系。由于国家科研投资体系缺陷,除了在监测预报方面有少量投入外,地震预防、救援上投入极少,使得一些实用型专利技术束之高阁而没有实际应用,如国家级实用新型专利“地震紧急避难舱”等等。防震减灾是公益性事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防震减灾产品装备无法依靠市场自身进入企业、家庭,虽有应用前景,但却没有企业愿意生产,原因在于这种科技产品投入大、价格高,可能一时乃至一世没有发挥作用。但自然危机又告诉人们:只有防患于未然,才可能减少更大损失。因此,公益性的防震减灾科技专利,国家政府应承担起推广和应用的责任,具体建议如下:
      一、加强地震灾害知识和防御减灾的宣传。利用各种媒介、阵地以及世界地震日,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把防震减灾的专利技术及其装备产品纳入科普宣传阵地,定期进行防震减灾的演练以及技术装备的使用培训,增强居民的科学兴趣和操作应用技能,为防震减灾做好思想和物质技术准备。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创新科技投入体制。加大防震减灾科研经费的投入,国家、地方政府都应设立专项科研经费,加强科学研究,努力与GDP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同步,为地震专利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提供资金保障,促进专利技术转化为社会应用产品。国家应把防震减灾的科技成果纳入国家重点扶持项目和规划之中。
      三、鼓励防震减灾技术的发明创造,无论对普通公民或地震工作者,凡被国家专利机构认可注册的防震减灾技术成果,有关方面都应给予奖励,从而激发全民防震减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推动地震防御装备研发、生产项目的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和出台市场经济条件下,地震灾害防御装备企业的生产、营销和税收扶持改革,可由政府购买专利技术,向社会指令生产、定点采购原料、定向销售产品。企业购买由国家定价,居民购买政府补贴,从而切实提高防灾救援的实际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带来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省委统战部、民革省委采用,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