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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俊:“农村教育短板”亟待补齐

发布时间:2016-02-16 16:52: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徐俊反映:2013年高考100万弃考者中,农村考生占很大比例。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农村教育存在如下问题:
    1.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竞争不公平。近年来,尽管教育投入越来越给力,但教育嫌贫爱富的现象依然存在,越是大城市、越是名校投入越多,动辄花费亿元建设超级中学,优质教育资源依然集中到城市的少数学校。城乡教育水平的巨大差距,使农村孩子从幼儿园、小学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成为农村孩子圆梦的“绊脚石”。
    2.农村教育没有专门的法律作保障,始终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健康发展。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异常突出,农村教育短板地位日趋明显,虽然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各级政府也深知农村教育的重要性,但是《决定》并非法律法规,农村教育短板仍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而无法补长。
    3.现有的帮扶手段浮于表面,难有真实效用。不少地区也实行了一些帮扶措施,比如指定城区名校结对帮扶、农村学校到城区跟班听课等,但是都没有能够深入实施,走过场的占绝大多数。
    补全农村教育短板,是推进教育公平的具体措施,建议:
    1.依法治教先“治法”。加快政府决策向立法程序推进的步伐,针对农村教育问题分别在《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中增设相关章节,从立法层面保障农村教育发展。各级财政依法履行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物质基础,防止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被挪用、被克扣现象发生。各级政府依法实施非义务教育阶段尤其是高等教育面向农村的指标生计划,依法建立有利于农村教育发展的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招生就业制度等,吸引农村生源毕业后回户籍所在地就业。
    2.加大政府扶持及投入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各级政府明确经费保障责任,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推进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合理规划农村学校布局,对办学条件、校舍建设和教育教学设施配置等实行统一标准,切实提升农村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努力消除城乡教育差别。规范教育收费,健全资助制度,使农村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完全实现。
    3.鼓励多元化办学,引导多渠道资金合理有序进入农村教育序列。在办学主体上,坚持“政府举办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办学投资模式,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在农村兴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学等。对于在农村捐资助学的企事业单位,在政策扶持、土地使用、金融服务、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照顾,重点扶持企业在农村捐资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加强校企联合。
    4.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实施农村教师人才计划,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定向委培的农村师范学生在学成毕业后回到当地农村中小学服务2~3年。二是加强人才引进,对投身农村教育事业的师范生在生活待遇给予适当补偿,在职称晋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以更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农村教育。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区骨干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城区学校的干部、特级教师、各级名教师定期到农村学校交流,交流期间的服务成效可作为续聘及今后晋升的重要考核指标,避免交流机制流于表面。(市政协、民革省委、省委统战部采用,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