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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俊、朱芹:江苏里下河地区养蟹致污问题严重、亟待治理

发布时间:2016-02-22 14:12: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泰州民革特约信息员徐俊、民革办公室主任朱芹反映:兴化市是中国河蟹养殖第一县。近年来,该市蟹塘面积盲目扩张,提水养蟹面积约50万亩,河蟹养殖面积超过70万亩,安丰镇及周边乡镇甚至把80%的水田开挖成蟹塘。虽然螃蟹养殖给当地农民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但是每年到了八月份,水草疯长,螃蟹活动频繁,很多养殖户将螃蟹掐断的水草随意清理到附近的河道,笔者经实地调查,目前蟹塘水草乱抛已经造成很严重的生态灾害:
      1、兴化东北部乡镇的河道阻塞、水体严重污染。兴化地区水路交错,蟹塘在八月份抛出的大量水草,阻塞了安丰、永丰、徐扬、中圩、老圩、新垛、大营等乡镇的大部分河道,对当地的农业生产和正常的水路运输都造成不利影响。未经任何处理的水草,在高温下很快腐烂,污染河道的水体,不仅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更对河道里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造成大量鱼虾死亡。
      2、下游盐城地区水域受污染严重。被污染的水往下游流往盐城大丰地区,导致盐城大丰地区的斗龙港、大丰港、王港闸等港闸口遭受污染,不少地区的居民饮用水取水口(如通榆取水口)遭受严重污染。污水还会从大丰地区的各港口进入黄海,虽然大海具备一定的自净能力,但是常年不治理而累积的污染量,对于海水的污染不容小觑。
      鉴于此,建议:
      1.加强调研,统筹解决问题。由于事涉两个地级市,因此建议由省农委牵头组织相关专家,分赴两地进行专题调研,带领泰州、盐城两地尤其是事发地的农业技术人员,到广州地区调研、借鉴当地“环保水草”的科研成果,同时指导养殖户在蟹塘里投放一些食草性鱼类,缓解水草污染压力。
      2.加强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建议由泰州、盐城两地市委市政府分别牵头,逐级签订水体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农村河道环境治理成效与当地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挂钩,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规定,作为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补充,为规范河道排污行为提供具体、可操作的指导。存在养蟹治污问题的县级环保部门应专门成立水体环境监察大队,与镇村两级形成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对当地水体环境的监测和管理。
      3.加强监管,严格准入制度。首先,相关部门做好各种形式的评估工作,与养殖企业签订环保协议,在准入关口严格控制小规模养殖业许可证的发放数量。其次,由农业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农业环境监察大队,对农村养殖业加强监管,同时加大环保信息公开力度,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渠道,创造条件让公众参与养殖业环保监察活动,鼓励全社会进行监管。
      4、鼓励规模养殖,集中处理废弃物。首先,在政府指导下,试点推进各种形式的养殖与饲料产业集团,逐步取缔各种小规模养殖业,建立规模养殖企业。其次,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设立专项资金,鼓励一些中小企业在水产养殖业相对集中的地区成立绿肥或者饲料加工场,变废为宝,同时对自主将水草等养殖废料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企业予以一定的奖励或扶持。(2015年反映,市政协、民革省委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