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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勇: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实名制体系亟待建立

发布时间:2016-02-22 14:34: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泰州民革特约信息员、医药高新区住建局高级工程师许勇反映:从历年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讨薪上访的分析结果来看,建设工程各用工主体的劳务用工管理仍然混乱。施工企业以包代管,不充分履行相应的管理和培训教育职责,不掌握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数量、进撤场时间、考勤和工资发放等基本情况,仅将劳务作业名义上分包给具有劳务资质的单位,最终还是由班组长(包工头)临时招用农民工且绝大多数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民工讨薪事件时有发生。
      不仅如此,一些企业、包工头利用政府对农民工欠薪保障工作的重视,抓住总包单位不了解农民工用工情况的漏洞,借题发挥,出现一些恶意讨薪、诈薪以及绑架农民工工资解决其它经济纠纷等事件,令农民工讨薪事件错综复杂,合法企业和农民工的权益均难以得到保障。
      为此建议:
      1、统一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议由住建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或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为治理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难题,提供管理依据。
      2、提高建设工程领域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借鉴河南省的做法,开发和推广具有工资支付和施工考勤等功能的农民工实名制“一卡通”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与施工企业用工系统、人社部门劳动用工监控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农民工从刷卡入场开始,转场、离场等考勤记录将纳入实名制“一卡通”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控;工资发放不再经过包工头,而是由建筑公司直接打到规定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再由银行按照应发数额支付到农民工的工资卡上,从而实现劳动用工、出工记录、工资支付和现场监管的信息化管理。
      3、将农民工欠薪事件纳入企业信用管理平台。项目所在地的政府相关部门,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情况列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内容,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施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人员,通过信用管理平台予以记录和向社会公布,引导市场各方主体选择依法诚信的合作者,从注重资质等级向注重企业、人员诚信转变。(2015年反映,民革省委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