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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勇:二级建造师延续、增项注册贴花信息亟待统一

发布时间:2016-02-22 14:39: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泰州民革特约信息员、医药高新区住建局高级工程师许勇反映:根据建设部令第 153 号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依照规定申请初始、延续、增项等注册,但是,笔者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各省办理延续、增项注册后准予延续、增项注册的方式不尽相同不仅贴花的样式和信息不统一,而且信息内容不具有唯一性部分省份甚至不发放贴花,通过盖章的形式来体现注册延续。企业跨省承接工程项目办理安全质量监督等手续时需要考证项目所在地二级建造师同意延续注册的方式,降低了办事效率。

以经济较为发达的江苏省为例,二级建造师延续、增项注册贴花的信息内容仅有注册有效期及专业名称,缺乏人员姓名注册证号等个体识别的关键信息,这导致同一批办理的相同专业的二级建造师贴花可以互用,少数不符合延续、增项注册要求的建造师可以借用他人的贴花来完善市级企业信用平台及参加招投标,给注册建造师监管工作带来不便,也扰乱了招投标工作秩序;同时由于贴花缺乏唯一性企业陆续分批领取贴花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不同批次逐一甑别二级建造师延续、增项注册贴花信息与注册证书是否匹配,降低了工作效率

为此建议:

1、住建部牵头,针对各省准予延期、增项注册的二级建造师统一贴花的样式、统一贴花信息的内容,使之包含公司名称、注册证号、专业名称、有效期限等关键信息

2、各省住建厅结合本省实际,建立完善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在延续、增项时,按照住建部统一的贴花样式及标准内容打印贴花,以确保全国二级建造师贴花样式的统一性和内容的唯一性。(2015年反映,民革省委、省委统战部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