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参政议政  >> 查看详情

许勇:基层党组织统战意识亟待增强

发布时间:2016-02-22 14:43: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泰州民革特约信息员、医药高新区住建局高级工程师许勇反映:2015年5月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将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放在了更高的战略地位。会议明确要求,要加强基层、特别是县级统战工作,各级党委和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做统战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开展统战工作的重要职责长久以来,越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统战意识越为薄弱,统战工作基础和力度越为欠缺。部分基层单位的党委(组)负责人缺乏对统一战线的应有认识,缺乏统战工作经验,不能积极支持基层民主党派成员参与党派组织活动、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导致党外人士的履职热情、履职成效受到一定的影响削弱。

目前来看,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的召开尚未能够引起基层党委的普遍重视,会议精神也尚未能够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此建议:

1、完善、明晰和理顺各基层机关统战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工作任务和目标,尤其是政府派出机构,如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等。这些政府派出机构,除了少数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专门设立了统战部门,大多数都还没有对应的政协及统战部门,其统战工作或归并到宣传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或处于空白状态,亟需增设独立的统战部门、配备专职统战干部,建立统战工作的组织机构设置明确的工作任务与目标并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

2、组织学习,增强基层党委(组)统战意识。由上级党委牵头部署、层层推动,着重在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党委(组)成员集中学习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统战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内容,提高各基层部门和单位党委(组)对统战工作的重视程度,减少对民主党派的误解与歧视,营造有利于统战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为统战工作提供广泛力量支持。

3、注重落实加大统战工作的实际力度。为了打通具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建议基层党委部门采取实际举措,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将基层统战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增选为本级党委委员,体现基层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重视,也便于统战部门全面了解情况、开展统战工作;二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的使用力度,增加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部门实职的比例;三是县市级政府政府派出机构及政府各部门,必聘请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担任政风、行风监督员,主动为党外人士提供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渠道和平台。(2015年反映,民革省委、民革中央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