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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敏:小型汽车也应强制配备“安全逃生锤”

发布时间:2016-02-22 14:44: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泰州民革办公室、汽车实习指导驾驶技师龙敏反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小型汽车早已走入寻常百姓家,人们在享受私家车带来便捷的同时,各种因打不开车门、逃生不及时的溺亡事故时有发生。《新京报》2012年7月23日报道,北京特大暴雨导致一名男性车主因车门打不开而溺亡;《广州日报》2013年8月31日报道,深圳暴雨致一名女性司机因缺乏自救知识、打不开车门而溺亡,等等。
      逃生安全锤是一个快速打破车窗或前档玻璃、迅速逃生的有效工具。目前,在整个汽车产业中,中型以上客车出厂时都强制配备了安全锤等逃生工具,交通部《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明确要求,随车必须配备大容量灭火器和安全锤,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然而,除中型以上客车外,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在车辆出厂时并未配置安全锤等逃生工具,国家也无强制规定。为此建议:
      1、在小型汽车上强制配备“安全逃生锤”。目前大部分小汽车都是电动车窗升降器,一旦电路进水就会失灵,妨碍车内人员逃生,部分小型车虽然也有安全逃生的设计和通道,但是大都在汽车后排,结构复杂,再加上车厢狭小,前座驾乘人员要迅速移到后座并不容易,还会因慌乱而丧失了宝贵的逃生时间。安全逃生锤结构简单、易于操作,能帮助驾乘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砸破车窗玻璃逃生,是最有效的自救工具。因此建议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将小汽车强制配备安全逃生锤写入机动车相关技术规范,强制要求汽车生产厂家在产品出厂时进行规范配置,否则视作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2、针对已售小型汽车,各地交通管理部门需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小型汽车配备安全逃生锤的必要性,鼓励车主自觉主动地配备安全逃生锤,同时,将小型汽车是否配备安全锤作为年审项目之一,定期进行核查,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逃生锤的小型汽车,年审不予通过。
      3、加强应急逃生防溺水知识的教育。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驾驶人入学考试、驾驶证年审时期,增设安全教育知识必修环节,通过观看录像、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简单测试等方式,让驾驶人接触、了解更多的防溺水知识,增强自救能力。(2015年反映,市政协、民革省委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