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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亚明:关于延长二胎产假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2-22 14:59: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泰州民革特约信息员、泰州市农业科学院科管处处长冯亚明反映:单独二胎政策不仅可以缓解老龄化问题,还能解决男女比例失调问题,是利国利民、功在千秋的好事,政府应该鼓励,政策应该支持到位但是笔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与生第一个孩子相比,生二孩的产假福利会大幅缩水,主要表现为没有晚育假了,女方少休30天。

现行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按照规定,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女职工初次生育且属于晚育的,可以享受128天产假,而生育二胎可享受的产假仅为90天。

单独二胎政策放开后,生育二胎的女方年龄一般在30岁至35之间甚至更高,与首次生育不同的是,大龄产妇的体质不及年轻时候,产后恢复情况也更加缓慢,需要休息的时间理应更长一些。生育二胎不能享受晚育假不仅不利于产妇身心健康,也不利于单独二胎政策的推广和落实。

为此建议

1、对现行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正,第四章第三十条“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改为“对晚育的、生育二胎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2、拥有地方立法权的10个地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明确生育二胎的产妇,与晚育的产妇一样,享受同等待遇。

3、各级政府可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生育二胎产妇能够享有不初次生育产妇的生育假以便产妇能有足够的时间恢复身体其后顾之忧。(2015年反映,民革省委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