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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俊:网络外卖存隐患,亟需法制保安全

发布时间:2016-02-22 14:59: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民革江苏省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民革省泰中支部副主委、泰州中学教师徐俊反映:近年来,网络外卖悄然兴起,在给餐饮业增添活力、给人民群众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食品安全带来了新的难题和挑战。有预计到2016年,全国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的餐饮消费额将达到700亿元左右。如此大的市场,亟需法律规范为之保驾护航。
      经笔者调查,我国网络外卖产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国内在网络商品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对网络经营食品没有作出明确要求,导致我国网上食品销售存在许多监管盲区。二是网络外卖商品的生产、包装、配送缺乏统一的安全标准,也基本没有明确标注生产商、生产日期、食用注意事项等标识。三是网络外卖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且管理不严,相关信息审核不到位,甚至出现不少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的行为,市场监管严重缺位。为此建议:
      1、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首先,鉴于网络餐饮的迅猛发展,建议由食药监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研究《食品安全法》的修改意见并尽快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修改意见主要针对网络餐饮以及网络食物配送的各个环节进行明确规定,在法律的架构下对网上销售模式进行规范管理。其次,建议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专门列出条文,规定网络餐饮中的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均由第三方先行赔付,确保消费者权益不被侵犯。再次,建议在《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补充网络食品销售方面的条款,比如,明确可以在网络销售的食品以及禁止在网络销售的食品等。另外,由于互联网在网络销售中的作用凸显,亟需立法规范互联网行为,为“互联网+”驶入发展快车道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制定出台专门安全标准。建议全国政协与卫计委联合组织专家团,研究出台专门的《外卖食品安全标准》,对外卖食品从生产、包装、运输配送等环节制定统一的安全标准加以规范。
      3、有力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建议由各级工商管理及食药监部门牵头,加大网络外卖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准入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工商管理部门会同食药监部门对当地的网络外卖市场进行先期摸排,对于不符合食品生产规范的企业或个体坚决取缔,并在部门网站滚动公布合格企业名录。建议各级工商部门建立严格的审查程序和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重点打击以家庭作坊为据点的非法网购食品生产商,要求所有网络餐饮企业都必须有实体店,并且网络餐饮与实体店所有信息必须相符;食品经营者均应先办理执照、再上网经营,从准入源头环节引导经营者自律。(2015年反映,民革省委、省委统战部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