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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俊:警惕保险成为渣土车违反交规的护身符

发布时间:2016-02-22 15:05: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泰州民革特约信息员刘文俊反映:对于渣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老百姓一直深恶痛绝,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些严厉的管理条例,但是渣土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依然普遍。据央广新闻报道,2015年3与27日至4月1日,记者在四川省某市运渣车密集通过的6个路口蹲守统计,80分钟的红灯控制时间里,闯红灯的运渣车多达108辆。
      渣土车司机之所以频频违反交通规则,拒不改正,其中一个重要原因需要引起有关管理部门的警惕,那就是:有保险公司赔付,有老板可以摆平,自己无需担心。据云南省昆明市渣土车行业协会相关资料显示,该市每辆渣土车每年的平均保费为1.2万元,除了交强险,一般还追加5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40万元车损险。出事之后,至少能从保险公司得到五、六十万元的赔偿金,这与交通事故中每死亡一人赔偿60万元的费用几乎相抵,如果死伤者不超过3人,渣土车购买的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就足够赔付。
      为了不让保险成为渣土车违反交规的护身符,建议:
      1、针对渣土车司机“有保险就不怕”的错误思想,由国家保监会牵头,联合几家大型保险公司对渣土车保险统一制定更为严厉的条例。比如,在理赔前,应联系交警部门核实事故发生原因,对因超速、闯红灯等违规行为导致行人伤亡的,应降低赔付比例,让渣土车司机付出高昂的代价。
      2、对渣土车违规导致严重后果的,除追究司机本人的刑事责任外,还要进一步追究车辆所有权人及土方运输公司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3、国家有关部门认真调研,制定政策,从制度设计上解决渣土车违规行为,比如,应建立渣土车司机的月固定工资制,不得与运输次数挂钩;开发商与渣土运输公司必须签订合同,根据运完渣土后的实际成本,费用多退少补,等等。(2015年反映,市政协、民革省委、省委统战部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