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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玉:关于加强我市扬尘治理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6-02-22 15:08: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市政协委员、民革泰州市委副主委朱玉反映:当前,我市正在全力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其薄弱环节亟待加以改进。主要表现在:
      一是施工扬尘点源逐渐增多。随着城建新提升两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建设工地数量呈快速增长态势,据不完全统计,市区在建各类工地超200个、400万m2,客观上增加了工地扬尘防治的工作量和管控难度。
      二是降尘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施工围挡的高度、材质不能达到规范要求;一些建筑工地沙石及土方堆放区覆盖措施不到位、不彻底,留有死角;部分建筑工地冲洗设备陈旧老化,达不到省规定标准;多数建设项目的排水沟没有设置两级沉淀,污水无处可排、泥浆无法沉淀,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
      三是道路扬尘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一方面,渣土车密闭化改造尚未完全到位,渣土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现象仍然普遍,同时,渣土运输业主为了多拉快跑,往往选择夜间且不按规定线路进行渣土运输,增加了管理查处的难度。另一方面,部分道路在建设改造过程中忽略防尘降尘处理,在刮风、车辆驶过时,造成瞬间尘土飞扬。
      为此建议:
      1、狠抓关键环节,强化标本兼治。以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为抓手,以推进绿色建筑为方向,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优势,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强化源头治理。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覆盖率、场地洒水清扫率、车辆运输密闭率和出入车辆冲洗率。
      2、狠抓施工管理,完善推进机制。坚持把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纳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并落实长效推进机制。一是明确防治标准。市有关部门应根据省住建厅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图集》,对建筑工地外观形象、场容场貌、扬尘及渣土、安全文明管理等,统一标准、明确要求、规范管理。二是落实防治责任。完善工程项目扬尘防治责任体系,明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与建设各方的扬尘防治责任,并将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评价体系,实行扬尘防治责任“一票否决”,推动建筑工地扬尘防控责任落地生根。三是强化措施保障。督促相关建设主体把扬尘防治写进工程承发包合同,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建立和完善建筑、拆迁工地扬尘保证金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使施工企业主动参与扬尘污染防治。
      3、狠抓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市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扬尘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一是充实工作力量,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控集中整治和专项行动,有效改善中心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无盲区。二是依托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诚信考核平台,完善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监管联动机制,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违规行为录入诚信考核平台,实行动态管理、集中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程招投标、企业资质认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市场清出相挂钩。三是市城管委统一协调,城管、住建、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扬尘和渣土运输治理联合执法,并依据问题的轻重程度,分别给予即时整改、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降低信用等级等相应处罚。
      4、狠抓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相关人员岗前教育内容,不仅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也要加强施工现场负责人的培训教育,增强行业从业人员做好扬尘防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依托各种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广泛宣传扬尘污染的危害性及防治工作的必要性,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扬尘防治工作。三是对防尘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和密闭改造不到位的渣土运输车辆,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增加曝光频率,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导向。(2015年反映,市政协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