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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市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6-02-22 16:14: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开拓转型升级更大空间
——关于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市的调查与思考
 
民革泰州市委员会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市现状,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问题和矛盾,研究思路及对策,我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市(区)生态创建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生态创建的成效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可持续发展战略贯穿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1.生态优先理念得到新体现。市委、市政府把环保优先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针,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行动计划》等10多个指导性政策文件。今年3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生态市创建工作推进会,把生态市创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效能建设与绩效管理考核中,各地、各部门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得到加强。
        2.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新突破。通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得到集中整治。全市累计投入80多亿元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14座,截污干线管网总长度超过450公里,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3.5万吨/日。新建30多座垃圾中转站,医疗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等一批重点治污工程相继建成投运。
        3.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新进展。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每年都与各市(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签订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强化减排目标责任管理。各地、各部门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2%左右,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通过国家中期评估;累计实施污染减排项目557个,2012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削减2.1%、2.38%、1.93%、0.94%,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大幅下降。
        4.生态环境建设迈出新步伐。近年来,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今年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又顺利通过环保部组织的复核。全市89个乡镇(街道)中已有51个乡镇(街道)进入国家级生态乡镇行列;姜堰区已经被省环保厅正式命名为全市首家省级生态区,并率先向环保部申请国家级生态区技术评估;海陵区已经通过省级生态区考核验收;高港区已经向省环保厅申请省级生态区技术评估。
        二、生态创建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正处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
        1.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亟待解决。由于配套管网铺设不到位,目前部分污水处理厂尚不能满负荷运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仍然偏低,有的污水处理厂甚至成为“晒太阳”工程。例如,靖江市新港污水处理厂由于污水处理设施与管网建设严重不同步,建成3年仍无废水接入处理。乡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转运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受到资金因素制约,进展较为缓慢。例如,泰兴市新街镇、宣堡镇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设了3年仍未建成投运,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只有60%左右。
        2.节能减排的任务十分艰巨。随着综合改革试点和示范区建设的推进,全市产业结构不断得到调整和优化,但一些传统的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仍占据相当比重,加之一批南北转移项目的落户,使得我市经济结构仍偏于重型化。面对日趋从紧的节能减排政策和生态环境考核标准,今年上半年一些市(区)减排指标不降反升,要实现排污总量和能耗明显下降,仍是异常艰巨的任务。
        3.生态创建工作任重道远。市委、市政府在《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行动计划》中明确:海陵区、姜堰区2012年建成国家生态市(区),靖江市、泰兴市和高港区2013年建成国家生态市(区),兴化市2014年建成国家生态市,全市力争2014年确保2015年建成国家生态市。全市80%的市(区)建成国家生态市(区)是泰州创建国家生态市基本条件之一,对照创建计划,各市(区)创建进度明显滞后。目前,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等5个地级市已经创成国家生态市,南京、南通生态市创建已经进入国家考核程序,徐州、淮安也已明确提出2015年创成国家生态市。因此,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形势严峻。
        三、对生态创建的思考和建议
        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必须把握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的新要求,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努力走出具有泰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
        1.大力推进产业、企业、园区“融合式发展”。可充分运用工业生态规律,按照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提升和改进传统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积极推进生态产业体系建设。通过建设集中治污和集中供热体系,实现园区基础设施的共享和规模化经营,促进园区内部以及园区之间的废弃物交换体系和资源、能源梯级利用体系建设,加速工业园区向生态工业园区的演进。对电镀、印染、化工等重点污染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工艺技术改造、完善制度管理等措施,努力走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良性发展道路。
        2.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的约束机制。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和能评审核管理,制定实施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市场准入标准、强制性能效标准、土地投入产出强度标准和环保标准,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从源头上促进节能减排。重点应抓好高耗能行业和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工作,以燃煤(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节约和替代石油、能量系统优化等为重点,大力组织实施节能工程。以创建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非火电行业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等重点工程,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3.加快实施清水活水工程。应严格执行河道蓝线管理制度,保护河道和水利工程。继续推行“河长制”,加强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的治理,减少水污染物排放。对城市水系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河道接通、拓浚、清淤,提高城市河道自净能力;通过引水换水,稀释城市内河,降低水体中污染物浓度,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和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工程,加快建设重点中心镇污水处理厂,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除磷脱氮和污泥处理技术改造,提升污水处理水平。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划定工作,在目前完成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污染点源搬迁的基础上,完成对全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现有污染企业、码头和垃圾填埋场的搬迁和关闭,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4.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中心及其配套供热管网建设,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和集中供气供热。严格火电、热电、钢铁等重污染企业脱硫设施的在线监管,强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工业尾气治理。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加快淘汰未达标的高排放、高污染车辆。全面启动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逐步推行公交车和出租车油改气。强化城市道路扬尘防治和建设工地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加强水土流失的防治。实施高效清洁的环卫保洁作业方式,有效遏制抛撒滴漏、带泥上路、乱开乱挖等行为。启动灰霾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大气复合污染成因研究,逐步提高预测预报能力。
        5.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建立市、县两级工业危险废物处置、交换管理网络,健全医疗废弃物安全收集和处置机制,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为核心,切实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处置企业的监管。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安全处置,发展高标准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建成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不断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进电子垃圾、大件垃圾回收利用处置,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综合利用率。
        6.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统筹考虑泰州市域空间和环境容量,按照城乡一元模式编制城乡一体化规划,合理安排城乡产业布局、镇村居民布点、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以“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城乡环保一体化、村庄发展生态化”为主题,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开展应用人工湿地处理农村生活废水试点,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加强农村河道的长效管护,建立县、乡、村河道轮浚机制。加强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推广,减少农药用量,逐步调优肥料结构,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7.严格实施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划管理。大力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努力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突出抓好沿江、沿湖、沿河、沿路生态防护林和村镇绿化建设,初步形成以森林为主体的高效、稳定、安全的城乡生态系统。在产业集中区周围设立生态隔离带或缓冲区,预留足够空间建设生态防护林带,形成生态屏障。研究和制定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管理办法,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扩大湿地面积,提高生态功能。加快建设生态旅游示范区,全力打造里下河生态水乡、泰州城区生态水域休闲、沿江生态美食品尝等三大生态旅游板块。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等创建活动,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示范创建的成果。
        8.进一步完善推进生态创建的体制和机制。健全和完善考核标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进生态创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村分级管理,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网络,加强资源整合,搞好综合协调,推动重大工作和项目的落实。建立和完善生态创建资金筹措机制,设立生态创建专项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对生态创建的奖励、补助。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在实事项目计划中要重点安排生态建设项目,保证年年有项目带动、有资金保障。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项目开发。同时,加大生态创建宣传力度,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引导、鼓励公众为全市生态创建作出贡献。
                                                                                                                 (2013年11月报市委办、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