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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垃圾分类收集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22 16:34: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关于我市垃圾分类收集的调查报告
 
民革泰州市委员会
 
        垃圾分类收集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也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尽管我市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目前正在创建“国家生态市”和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但垃圾分类收集仍是我市文明建设的短板,成为今年初“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反映最多的提案。为此,我委对市(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市(区)垃圾分类收集基本概况
        地级泰州市成立后,随着城市人口和规模的快速扩张,城市生活垃圾也大量增加。据调查,2011年海陵高港两区垃圾总量为15.4万吨,2012年总量为17万吨,2013年起海陵高港姜堰三区垃圾26.43万吨,2014年 29.59万吨。虽然我市垃圾发电厂已于2013年建成投产运行,减少了环境污染和填埋用地。由于没有进行分类分拣处理,大量有用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也付之一炬,既浪费了部分可利用资源,又增加了焚烧负担,加重了排放污染,与国家“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仍有相当差距。2011年11月市委市政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印发了《泰州市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方案》,提出目标在2015年前,实现垃圾“三分离”粗分类收集处理。2012年7月市政府又印发《泰州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2013年以来,有关部门选取少量学校和机关进行试点,有关单位亦曾在少量小区设置“绿色回收屋”。调查后发现,由于未实现分类转运、分类处理,试点单位只是起到了分类收集的宣传作用,并未真正收到实际效果。小区“绿色回收屋”时间不长即销声匿迹,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现状与政府工作目标和生态文明要求相距甚远,其主要存在问题是:
        1. 垃圾分类处置终端设施建设滞后。按照国家建设部分类标准,垃圾分类为“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类,应分别建立处理中心。目前,我市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完工运行,没有进行细化分类。市级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尚未启动建设;绿化垃圾目前只是园林部门内部自我处理,全市生化处理尚未形成运行体系;建筑垃圾没有集中统一处理,目前大都采用填埋,尚未得到规模化资源化利用;有毒有害垃圾没有收集系统,更没有集中处置场所。
        2. 分类收集回收体系不健全。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除终端处理外,还需建立一套完备的分类收集运输系统。目前,无论机关、学校、企业、居民小区都未普遍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袋、筒、箱等,更没有专业分类运输体系,农村垃圾处置工作更是处在低水平。废旧物资回收,由于行业管理职能不明确,规范化、市场化水平很低,基本处于自由无序散乱状态,即使老百姓具有环保意识,没有一套分类收集渠道,无害化、资源化仍是一句空话。由于环境承载能力限制和规模经济效应,再生资源利用水平较低。
        3. 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市尚未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政府部门职责不够明晰,工作力度也不平衡,影响了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推进。曾经的一些工作计划、方案、措施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市场机制在垃圾分类中还相当薄弱。同时,缺乏必要的有力的行政、经济的考核、激励政策和措施。
        事实证明,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关键环节和基础工作,是人们生活方式、生活习惯的一场“革命”,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的直接体现。分好类的垃圾经过专门的回收处理,才能物尽其用,从而最大限度地变废为宝,是解决垃圾“围城”、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最佳出路。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增加各种荣誉称号的含金量,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环境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按照“三化”目标和“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它垃圾”的分类要求,我委建议:
        一、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领导
        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艰难复杂的系统工程、社会文明工程和环保公益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发动和组织,市委市政府应把垃圾分类工作当作一项重大的民生民心工程来抓。建议成立市级“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宏观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务实推进,提高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领导水平。同时,依据国家住建部颁布的“城市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尽快制定符合我市城乡实际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建立市、区、乡镇政府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落实“户分类、村(小区)保洁、乡镇收集转运、区职责、市处理”的日常运行工作机制,并把“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列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三五”系列规划,真正建设百姓宜居的生态名城。
        二、进一步加大推进工作力度
        按照市区职能分工,市政府应加大垃圾分类处置中心设施建设,完善垃圾发电厂二次分捡系统工作机制,加快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有毒有害垃圾处理中心立项建设,扩大绿化垃圾处理功能,提高规模效能。区级政府应制定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各自现实基础和目标需求,选取部分单位行业进行试点。建议2016年主城区海陵区可以小区为单位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姜堰区可以部分村、镇为试点,高港区可以农贸市场、餐饮行业为试点,高新区可以有毒有害垃圾为试点,建立收集运输系统,送市级处置中心处理。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公司、村委会均应积极参与,他们是分类收集的重要基础力量,应建立相应的考核措施,切实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开展。
        三、引入市场机制,建立高效的分类分级收集运行体系和回收利用体系
        学习先进城市“垃圾换物”的做法,像南京那样引进社会民间企业“慧系统”参与小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采用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运输系统和现代管理方法。政府可以财政补贴方式购买服务,调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收集的积极性,极大地提高垃圾分类收集的效率和成果。制定政策和措施,帮助和扶持民间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的收集运输(如废品回收、包装集成运输);产品销售(如餐厨垃圾、绿化垃圾处理后的产品);再生资源加工(如建筑垃圾再加工产品)等产业化、市场化方面的发展。政府可以税收返还、财政补贴、购买服务、低息贷款等优惠激励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系统工程,鼓励和帮扶环保类企业的发展。
        四、注重效率优先原则,多途径分级分类管理
        从全市宏观上讲,垃圾分类应实行“四分法”,学习先进经验和实际需要,对不同的场所(如机关、学校、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等)可实行不同的分类方法,以提高实际效果。对有毒有害垃圾(如电池、灯管、温度计、药品、医疗垃圾等)可建立强制回收制度,谁销售、谁回收;谁生产,谁回收,并送至市处置中心集中处理,减少社会流失和危害。对餐厨垃圾和绿化垃圾可建立分级处置办法,如大型的机关食堂、餐饮企业、农贸市场,鼓励购买小型处理设施,就地处理,然后由相关环卫部门集中回收,减少运转环节的污染。对农村和部分大型小区的餐厨垃圾和绿化垃圾,鼓励指导物业管理公司采用生化技术就地收集处置,形成绿化肥料再利用。
        五、进一步营造社会参与氛围
        我市历经“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市”等创建活动。市民文明意识、环保意识已大大提高,当下应采取积极措施,创新工作方式,落实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教育部门可采用“小手拉大手”行动,营造家庭氛围;妇联部门、社区可采取评比文明家庭活;,环卫部门应全面加强分类收集方法、作用的宣传和指导;新闻部门应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加强先进单位和推进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同时,鼓励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如通过赞助、广告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按规范标准生产制作垃圾分类收集的小型袋、筒,并由有关商业单位、企业、物业管理公司、村委会等免费发放;“绿色回收屋”等站点可由小区物业经营和管理,对欠费业主可通过废品积分抵交物业管理费,缓解物业费收缴难现象,促进垃圾分类收集在全社会普遍推行。(2015年10月15日报市政府办,孔德平副市长批示,被收录入市委统战部编印的《泰州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调研成果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