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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俊、李明华:加强农村警力建设,补齐农村安全短板

发布时间:2017-04-13 10:37: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泰州民革特约信息员徐俊、李明华反映:目前,农村治安问题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农村本土犯罪多为责任田纠纷、水利纠纷、邻里口角等得不到有效解决而引发斗殴伤人等刑事案件;二是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少年尤其是留守青少年因沉迷网络、崇尚暴力、迷恋色情等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三是农村犯罪既有赌博、盗窃、抢劫等侵财性犯罪,也有制假售假、人口贩卖甚至涉黄、涉毒、涉枪等重大案件;既有村霸、市霸、地痞流氓等恶势力,也有流窜犯罪分子及团伙。近十年,全国农村犯罪案件每年超过400万起,有些年份甚至突破500万,农村居民对于农村治安的满意度仅为10%。
      与上述问题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农村的1名警察平均要负责维护4.2个村庄、4000至6000人的安全,且长期得不到专业技能培训。
      造成农村警力严重不足的制约因素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现有警察招募体制不合理,公安部统一部署各省警察队伍规模,且招募人数不能超出配额,省级政府虽可申请增加警力配置,但通常流向城市而不是农村;二是警用财政资金匮乏,城乡警察工资福利待遇、警用设施配置等差距大。
      为此建议:
      1、调整警力编制分布,适当增加农村警力编制,保持农村警察以适当比例增长,且严格入口把关,严格保证新警素质,实现“一警多能”。定期选派县级公安机关的民警到乡镇轮岗,业务扎实的可担任农村派出所领导职务。发挥农村治保组织的作用,在较大的行政村设立警务室,建立村干部治安值班制度与警力互补互动机制,积极探索农村派出所民警和交警之间的联动机制,形成农村警务联动网络。
      2、建立农村警力保障机制。从政策、待遇、经费等方面,优先考虑农村一线民警,给予农村警察更多的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机会,推行工作实绩与提拔使用、物资奖励相挂钩。全面落实农村地区民警的年休假制度、体检制度以及伤病慰问、家访等制度,尽力解决乡镇派出所无房、无车、无办公办案经费等问题,为乡镇派出所配备必要的武器装备、防护器材和办公设施。建立一支熟悉农村地区的辅警、联防等辅助队伍,协助做好基层派出所文秘、后勤等非执法岗位工作。
      3、加大农村警力科技投入。尽快实现数字警务体系农村全覆盖,建立跨部门、跨警种、跨区域的综合信息平台;根据农村社会治安特点,针对性地增加农村警用技术装备,定期开展农村警察技能培训。增加农村交通道路基础设施投入,在主干道和枢纽地段建设交通信号灯,安装交通违章摄像头以及治安专用摄像头。
      4、构建纠纷调解机制,推广建立“政府主导、公安为主、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纠纷调处中心,向社会“借”警力,共同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警民共建良好氛围。(2016年反映,市政协、民革省委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