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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勇、李明华: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漏保隐患大

发布时间:2017-04-13 10:39: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泰州民革特约信息员、医药高新区住建局高级工程师许勇,泰州民革组宣调处副主任科员李明华反映: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又是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其工伤发生频率及伤残等级都远超其他行业。目前由于相关管理规定存在漏洞,导致不少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的一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并未参保工伤保险。
      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但事实上,领取了施工许可证而纳入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建设项目,仅仅是总包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它专业分包(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专业分包单位除外)与劳务分包却多数并未强制要求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维权能力弱,这个漏洞极易造成农民工因伤致贫、甚至家破人亡,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为此建议:
      1、人社部牵头,住建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同调研,推动《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工作,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相关内容纳入《工伤保险条例》,强制要求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的所有参建单位,按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否则将视其进场的时间节点,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不予质量和安全监督,不予验收和备案。
      2、由工程所在地的人社、住建部门联合对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定期专项检查,保证每个季度的检查完全覆盖所有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尤其要对施工许可证办理后,现场各参建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后续动态,加强重点监管,确保其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全数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对未及时缴纳工伤保险的工程项目,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单位由人社、住建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限制其投标活动。
      3、人社、住建部门利用电视、短信、微信等媒介,发布工伤保险政策宣传,不定期地到工地现场设点宣传,将强制工伤保险的规定纳入工程项目现场“九牌一图”,让每个现场施工的农民工能够知晓自身享有工伤保险的权益并掌握维权方法。同时,人社部门根据需要在各地设立农民工工伤保险代办机构,为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缴纳保险提供优质服务。(2016年反映,市政协、民革省委、省委统战部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