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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俊:危废品偷排亟待加强监管

发布时间:2017-04-13 10:45: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民革江苏省委特约信息员、江苏省泰州中学教师徐俊反映:近年来,山东、江苏等地多起危险废弃物偷排引发的公共环境事件,引起全社会强烈关注。当前,我国危险废弃物处理能力不足、处理价格高昂,危废品层层转包、黑市交易猖獗,大量危废品最终直接偷排地下,亟需引起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建议:
      1、在全国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建立专门的法规和标准。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政策》、《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但是铬渣,石油钻井含油废物等其他的危险废弃物还有很多,亟需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调研,搜集各地企业的相关信息,根据废物在数量和危害特性上的不同,制定专门的管理规范、条例或污染控制标准。
      2、部门联动,加强政府监管。环保、交通部门加强联动,对危废品的转移运输实行有力监管,尽早实现危废品转移网上审批和信息化管理。环保、工商部门联合建立环境违法企业终身追责制度,对于新申报企业严把准入关,强化源头监管,对已登记注册的企业,特别是现存的危废品处理企业,进行严格核实和排查。没有资质与处理能力的单位,必须关停;具备资质和处理能力的企业,强化全过程监管,可由环保部门选派专业人员与企业形成定点联系,督促企业加强自我管理,企业一旦发生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启动追责机制。
      3、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信息公开力度。各级政府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摸排、登记,及时公布辖区内危险废弃物重点产生、运输和经营企业的相关信息。各地可出台规定,明确各类企业在废品排放方面的责任与义务,责令重点企业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在此基础上,由环保部牵头,组织相关力量将各地企业的环保信息实现联网互通,同时,对于环境监管和环保信息公开力度不够的地方和企业,定期在环保部的官方网站予以通报。
      4、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危废品处理设备建设及其技术开发的投入力度。我国危废品的处理能力严重不足,亟需政府牵头,组织社会资金,在危废品处理硬件设施上加大投入、加紧建设,尤其要在各级城市尽快启动建设一批危废品处理中心,先在有能力的省会城市进行试点,再往地级城市拓展。环保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水泥窑共处置技术、废矿井处置技术、地下深井灌注技术等已有技术进行论证研究,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危废品处理新路子。(2016年反映,市政协、民革省委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