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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7-07-06 08:48: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关于我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调研报告
 
民革泰州市委员会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城市顺利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的必备要素。面对市委市政府描绘的宏伟蓝图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为推动我市基础设施和综合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积极服务“三大主题工作”和“四个名城”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和形象,我委对我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基本现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用于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等,城市功能不断完善。
      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状。目前我市城区共建有7座污水处理厂,分别是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8万吨/天)、第二(城南)污水处理厂(2.5万吨/天)、第四(城北)污水处理厂(2万吨/天)、滨江凯发新泉污水处理厂(2万吨/天)、永安洲污水处理厂(1万吨/天)、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和九龙污水处理厂(1万吨/天),总设计规模62.5万吨,已建规模22.5万吨/天,运行规模14万吨/天。城区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约168.2平方公里,覆盖范围见表。2015年,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85.5%。
     
      据统计,市区主城区建成污水管网约553公里,管径规格主要有300-600mm、600-1000mm、1000mm以上三种,分别为286公里、197公里、70公里,建成污水提升泵站48座(表二、三)。



 
      “十二五”期间,我市在污水处理厂、泵站及管网上争资金主要来源于发改口、建设口和环保口,分别争取资金8490万元、2800万元和9990.61万元,累计21280.61万元。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现状。目前,我市建有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泰兴卡万塔沿江热电有限公司和兴化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分别为1000吨/日、350吨/日和450吨/日,建有垃圾中转站164个。
      按照省住建厅公布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测算标准(苏中地区城镇、农村人均分别不低于0.9kg、0.3kg),计算出我市2015年度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11.9万吨,其中市辖区为42.55万吨、兴化市27.72万吨、靖江市16.66万吨、泰兴市24.97万吨。通过计算可知,我市目前的垃圾日处理能力为1800吨,而垃圾日产生量约3065吨,这说明我市垃圾处理能力仍然不足,存在部分垃圾外送至扬州、南通、盐城等地代为处置,或垃圾收集转运覆盖不完全,垃圾未能全部收集处理等现象。
      3.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现状。目前,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有19家,处置能力70万吨,泰兴市福昌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是我市从事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的单位,能够焚烧17大类危险废物9600吨/年,承担着全市需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处置工作,通过近年来的持续改进,已基本能够达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泰州市宇新固体处置有限公司是我市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单位,能够高温蒸煮医疗废物3000吨/年。江苏明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是我市废矿物油利用企业,能够利用废矿物油1万吨/年。今年建成投运的泰州惠民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和泰州联泰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年焚烧和填埋危险废物能力为2万吨。
      二、我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
      我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污水设施方面。目前市区7座城区污水处理厂接入的污水日处理量均未达到设计要求,平均62%左右,达不到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规定的投运三年以上实际处理量≥设计水量85%的标准,导致这样的原因是配套的污水管网建设进展较慢,污水收集量不足等,污水处理能力未能充分发挥。同时由于污水管网建设标准偏低,建设质量参差不齐,污水管网出现渗漏导致地下水流入;雨、污水管网混接,雨季雨水甚至河水倒流入污水管网等现象导致部分污水处理厂COD进水浓度低于100mg/L,甚至在50mg/L左右,这严重影响了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2.垃圾收集方面。硬件方面,我市的垃圾处理能力不足,亟需建设或扩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同时部分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忽视了正常的维护和保养,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更对环境形成二次污染。体制方面,“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尚不够完善,群众对垃圾危害和环境保护的意识仍然较差,垃圾随意倾倒丢弃的现象时有发生。
      3.危废处置方面。2015年,全市工业危废产生总量14.6万吨,其中:通过综合利用方式安全处置约11万吨,主要为酸洗污泥、工业废水比重较大的污水处理厂污泥、苯酐顺酸废水废渣、废硫酸、废矿物油、废白土油泥等;焚烧处置1万吨;企业仍暂存约2.6万吨。部分类别危废无法处置,如:镀铬污泥、含铅废物、含汞废物、部分可综合利用的精馏残渣(液)等,需委托外省市单位进行处置,存在跨省市转移审批困难和长途运输风险;危险废物卤素类比重大,处置难度大,我市缺少此类处置单位,外省市也不愿接受,部分企业选择长期堆存,形成较大环境风险。
      三、加快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对策建议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针对目前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危废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政策引导。出台鼓励民间投资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民间资本向城市重点环境基础设施集中,把城市环境基础建设项目推进纳入倒逼考核督办机制,通过各种措施进行监督、跟踪考核,确保项目有效落实和推进。
      2.加大资金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集中财力保障城市环境基础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企业投入为主、争取上级扶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吸引国内外投资者服务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3.加快项目建设。财政投入向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倾斜,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扩大污水收集范围,加强对已建污水管网的维护,尽快改扩建老旧小区污水管网,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实施垃圾处理项目,解决我市城乡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垃圾收转运体系,有效清除卫生死角和作业盲区,全面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强化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统筹协调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督促现有焚烧处置设施定期更新维护,提高焚烧处置质量,确保安全规范全面处置危险废物。(2016年12月报市委统战部,童宁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