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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春华选任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发布时间:2016-02-16 14:33:0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3年6月29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主持召开江苏省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评选通过88名第三届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民革泰州市委副主委丁春华当选。
    2013年7月10日至12日,丁春华副主委参加第三届江苏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证大会暨业务学习班,参加新一届人民监督员业务学习,领取人民监督员证书,正式开始履行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