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结合我委工作需要,经民革泰州市委四届十九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学习文史工作委员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祖国和平统一促进委员会、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委员会、老年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文化艺术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增补。名单如下:
一、学习文史工作委员会
增补委员:周书卉 何文峰 缪德龙 章传炳
曹 阳 蔡效东
二、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
增补委员:高文章 姚 莉 许 勇 冯亚明
三、祖国和平统一促进委员会
增补委员:金 叶 吴红德 黄丽春 薛雨生
何 瑾
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委员会
增补委员:何益民 黄建元 孙文友 孙逸豪
石恒春
五、老年工作委员会
增补委员:黄惠风 张爱萍 李爱荣 姚 丽
六、妇女工作委员会
增补委员:丁粉红 张晓姣 朱菊飞 冯伊娃
七、文化艺术委员会
增补委员:王庆军 沈 建 王枳旭 陈 骥
陈亚琴
八、监督委员会
增补副主任:高文章